為以武制暴正名
咩叫暴力?
濫用權力或者武力就係暴力。
咩叫武力?
任何可以造成傷害或者壓制既力量或者手段都係武力,小至手腳,大至棍棒,當被用於攻擊或者阻嚇既時候就係武力,槍炮更加唔洗講。武力本身無問題,濫用武力先係問題。
咩叫濫用?
絕大部份文明國家都禁止一般市民打人傷人,甚至警察係使用武力既時候,佢地都必須跟據指引,係唔同情況下採取唔同程度既適當武力。正因為咁,所以運動既訴求之一,並唔係警察擁有武力,而係佢地無跟指引使用武力,咁為之濫用暴力。
咁一般人係咪任何情況下都唔可以使用武力呢?唔係,如果有人無故打人,或者意圖打人,而你反抗還手或者作出預防,甚至救人,咁算唔算暴力呢?唔算,相反,你係用你既武力制止咗佢既暴力,即係所謂以武制暴。
所以,以武制暴,非但唔係暴力,更加係一種制止暴力既和平行為,係正義,正當,甚至係以前係值得拎好市民獎既正面行為黎。
武力就好似一支槍,係好人手上就係和平,係壞人手上就係暴力。